随着夏收夏种季节的到来,农资需求逐步进入旺季,化肥等农资价格较大幅度提升。6月29日,泰州市物价局转发省物价局有关通知,加强化肥价格监管,以实现化肥“保供稳价”。
通知规定,从6月1日至8月底,尿素生产企业对供应工业的尿素比例控制在生产总量的10%以内,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对农业供应的价格。
从严控制化肥进销差率。从6月1日至8月底,全市各类化肥经销企业要根据省内和省外调入化肥的实际情况,分品种实行按综合率7%制定市场销售价格。经销企业系统内销售(实行连锁经营)化肥,从出厂到零售,除合理运杂费用另据实计算外,综合经营差率不得超过7%;向系统外(连锁经营以外)批发,进销差率不得超过2%。
继续实行扶持化肥生产经营的政策措施。实行化肥生产用电优惠电价,尿素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50%,磷酸二铵每吨财政贴补100元、化肥铁路运输优惠运价,鼓励和支持化肥生产企业增加化肥生产,经销企业积极组织化肥资源,满足该市化肥供应。
据了解,物价部门将在7月份对化肥价格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格、差率管理、干预措施规定,以及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化肥经销企业和个人,将从严处理。
同时,物价部门将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测,控制化肥价格过快上涨。
(来源:中国化肥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