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两国政府有关东海石油天然气开采问题的局长级磋商5月30日在北京钓鱼台举行。中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崔天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能源局副局长吴贵辉以及日本外务省亚洲太平洋局局长佐佐江贤一郎、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厅长小平信因参加了磋商。这是中日两国政府有关方面继去年10月之后,第二次举行有关东海石油天然气开采问题的磋商。
31日,为期两天的磋商结束。与2004年10月双方第一轮会谈后的表态类似,这一次双方的口径仍是,应坚持通过对话、平等协商妥善处理和解决东海问题。此外,双方商定近期在东京举行第三轮东海磋商。
日方要求提供海底地质数据
据悉,日本方面在这次磋商中改变了原先一口拒绝中国方面提出的进行共同开发的立场,表示可以有条件地考虑同中国方面进行共同开发。日方曾强调,中国必须在终止单方面开采活动,并向日本提供东海油气田地质资料以及其他与石油气开采有关的数据之后,才有可能研究是否同中方进行共同开采问题。这一无理要求遭到中方断然拒绝,日方因此调整了谈判策略,表示要先听听中国方面提出的共同开发的海域、方式以及利润分成等共同开发的方案。
佐佐江在磋商之前会见记者时,表示希望在有限的时间内努力寻找一致点。
据日本方面透露,日方将这次磋商的焦点集中在要求中国方面提供有关海底地质数据以及听取中国计划以什么样的条件实行共同开发这两个问题上。日本根据自己的海洋资源调查结果认为,中国开采的“春晓”和“断桥”两个油气田同“日中中间线”东侧的油气田相连。所以日方表示,如果进行共同开发,也必须将“日中中间线”中方一侧的油气田拿出来共同开发。
日本媒体在会前对这次磋商能否取得成果并不看好。日本方面明白,中方不可能向日方提供属于企业机密的东海地质数据,也不可能停止在自己一方的开采作业,更不会答应将日中中间线中国一侧的油气田拿出来共同开发。
日本方面已经表示,如果磋商找不到共同点,日本民间企业将从今年夏天以后开始试开采。日本政府已经于4月13日开始为日本企业办理东海“日中中间线”东侧的油气田试采权手续。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日本方面的上述举措是对中方权益和国际关系准则的严重挑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都在日本方面。
日企申请试采并不积极
日本经济产业省虽然从4月13日开始启动授权民间企业试开采东海油气田程序,但日本石油开采企业并没有当初预料的那么积极。到目前为此,只有帝国石油公司正式提出试开采申请,其他企业还在犹豫不决。
按照日本审批矿业开采权的有关程序,企业从提出申请到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授予试采权的决定,预计需要2到3个月时间。在主管部门决定授予试开采权后,被授权企业还须在30日之内交纳完毕“试开采执照税”,并登记注册。然后,被授权企业提出详细的表明试开采计划的采掘施工方案,进入试开采准备阶段。一般情况下,从授予试开采权到进入试开采作业大约需要6个月时间。试开采期通常为两年,如果需要还可以延长。试开采期结束后,必须提交试开采结果报告,确认资源的埋藏状况。企业再根据试开采的具体数据提出正式开采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发给“采掘许可证”,开始商业性采掘。
日本一些石油开采企业认为,近来,中日两国之间在历史认识以及历史教科书等问题上摩擦不断,关系很不正常。在这个十分敏感的时期参与试开采存在严重争议的东海油气田,势必会恶化两国国民之间的感情。
日本石油联盟会长、新日本石油公司总裁渡边文明日前表示,在同中国有严重争议的海域试开采应该慎重。他认为,日本政府虽然已经启动审批试开采权的程序,但是否进入实际试开采还是一张白纸,不能不考虑到同中国的商务关系。据新华社5月31日专电
(来源:潇湘晨报)